房地产经纪公司带4项备案公司转让 转让房地产经纪公司带备案
房地产经纪公司带4项备案公司转让 转让房地产经纪公司带备案
转让房地产经纪公司带备案
一、设立房地产经纪备案机构(分支机构基本条件)
(一)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条件
1、已取得营业执照;
2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;
3、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;
4、有1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3名北京房地产经纪协理;
5、机构的日常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。
(二)设立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的条件
本市或外地依法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,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:
2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
3、有1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或3名北京房地产经纪协理;
4、机构的日常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
转让房地产经纪公司带备案许可
备案总共有四项:
1、房屋租赁经纪
2、商品房销售代理
3、存量房转让经纪
4、其他经纪服务
带四项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转让
京远快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各企业主提供私密、专业、高效的企业商务经纪代理服务
本公司郑重承诺:服务专业、高效快捷、明码标价、不成功全额退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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